样舒服,脏兮兮的家伙心满意足地从喉管发出“咕咕”声,当高度酒精冲入头脑,他又开始嘟嘟囔囔说些含混不清的话。
海歌对韦德尔跟得很紧,生怕一不留神就失去了这唯一的依靠。韦德尔却对身后的小不速之客毫无察觉,看样子意识在酒精作用下变模糊后,他压根就留心不到身周之事了。当然那条回家的路已走过无数次,只要没醉得昏睡过去,他还是能凭本能摸回去的。
就这样,一个摇摇晃晃的落魄酒鬼拖着辆破木头车走在前面,一个泥垢敷面,脏衣服上糊着血块,整个人都虚弱不堪的小叫花子在后面紧跟不放,奇异的队伍走了快一个小时,才来到西郊废弃的平民窟里,一间旧车库前。
“到咯~到家咯~”
韦德尔打从便利店出来到现在,海歌只听清了他说的这几个字。
“到家咯”这话,犹如炎炎夏日里的几滴雨滴进心田,滋润了海歌干枯的情感,一时间他竟难以适应突如其来的激动与喜悦。
然而他也知道,韦德尔口里的“家”不是他海歌的家,并且接下来韦德尔做出的行为不仅再不能让他喜悦,还令他惊惧与纳闷。
仓库前的水泥地上,趴着七只看起来象土狗的动物。它们毛色斑驳,有一只还瘸了腿,估计是一群与海歌一样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七只狗似乎是专门集合在这儿等韦德尔的,见他回来就开始欢叫,并纷纷蹦跳着朝他扑去。
海歌的的胸口疼得厉害,破衣衫的一块与伤口粘在一起,他试着扯了两次也没扯下来。大概是伤口渗出来的血和衣服结成了一团,要用蛮力生扯,他得疼晕过去。
另外海歌对野兽也怀有恐惧心理,它们容易让他回想起狼窝里的非人生活。狗他不怕,却还是急忙忙朝后躲避,退了两三百米远才停下来。他是怕生人味道混杂血腥气,易被群狗察觉。
醉醺醺的韦德尔,始终不曾留意身后的动静。拿在手里的酒瓶已经空了,还恋恋不舍地往大嘴里倒了倒,等确定一滴不剩了才抱怨着甩手,“啪”一下,酒瓶就给甩出去七八米远。
有两条狗呜呜低嚎着去追逐酒瓶,其余的依然围着韦德尔打转。韦德尔乐了,嘿嘿笑着走到木板车前,拿下了他在路上买的晚餐—那条法棍面包。
“咦,那人要干什么?”
海歌心头一凛,猜到了韦德尔的打算,却不敢相信。
果不其然,韦德尔三两下扯掉包装袋,将长长的法棍面包掂在手里一掰,把它掰成了两段。
接下来,韦德尔将一半面包撕成小块,一块也没往自己嘴里送,只顾往空场地中间抛。
闻到面包香味,“流浪狗”们兴奋极了。它们终于舍得从韦德尔身边跑开,一起去争抢好吃的面包块。就连与伏特加酒瓶玩得不亦乐乎的两个家伙,也把新到手的玩具扔去一边,嗷嗷欢叫着加入了分食面包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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