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毛脸执士
宽敞壮阔的大街,绵延不绝,一眼望不见头,青色石头铺满街路,间或有红色石头,相间映衬,各种奇形怪状图案,看上去使人眼花缭乱。
整条大街都是石质的,没有一丝尘土。在阳光的照射下,洁净光滑,有的地方像一面镜子有倒影浮现。
沉重的马蹄,踏在青石上,发出踏踏踏踏的声响,引得旁人纷纷侧目。什么人竟敢在这川流不息的北城最繁华街道上骑马驰过,待看清之后,也就释然了,也只有北城的上流层李家王家敢行事这么肆无忌惮。
“踏踏踏”,骏马飞驰,毫无阻挡,路人无不急忙躲闪,向两边躲去,街道上惊叫声响个不停,各种摊贩铺板散落,来不急收起。五匹骏马,并行飞奔,没有一丝顾忌,这就是霸道的李家。
李陌看到急停在自己身边的马匹眉头皱了起来,棕色高大骏马,吐着粗气,显然跑得很快很急,湿热的气息从马的鼻子冒出,喷向李陌的脸。
两旁刚才上来想攀谈关系的人已经退却,君紫珠也已经退到坎院兄弟的身后,在李陌身后坚定支持人只有坎院的兄弟。李陌见此无比欣慰,一点一滴的归属感在堆积。
为首的一个人,端坐马上,脸上包裹着短小的细毛,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猴子,只不过这个猴子有点壮,膀大腰粗,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马鞭一指:“就是你阴险偷袭嫡系,将其重伤,现在带你回执法堂你可有说词?”这位一来就不可一世,高高在上,习惯了对庶子的一惯态度。
李陌就像没有听见一样,自顾的查看自己的凌乱衣服下得伤势伤势。李陌是一个活过一世,从没有追求过大富大贵,从没有向往着权势滔天,只有那么一点,就是想要自己的尊严,尊严不容别人践踏。
如果一个人尊严都没有,就不配活在世间,不配有资格称作“人,”苟活于世上。男子汉大丈夫这个词在古地球的现代已经很少有人用过,“君子”被提及的也是愈来愈少,在那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到处充斥着金钱,权势。
但是李陌作为一个受古文化熏陶的人,从小读的是诸子百家,经史子集,少年骨子里是仁义之道,是君子之风,是天下大同。
所以李陌有一些愤世嫉俗,是一个任凭本心做事的人,在权贵面前淡定如无物。任你千万贵重,我有我的本心,我的尊严不可破。
这毛脸的汉子一见李陌冷漠无视,一股恶气顿时从心田升起,堂堂嫡系什么时候被人这样无视过,况且自己又是执法堂的执士,在这个北城之中,出了少数人之外,哪个不得给几分面子,现在在这个小庶子面前居然被无视,无视就是对一个人最大的侮辱。
说到底这些个嫡系子弟,包括四公子与李陌的仇恨就是因为李陌不像其他的庶子一样敬畏自己,一切的根源就是嫡系已经习惯了庶子在自己面前的战战兢兢,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这才是嫡系人想要的。
可是现在李陌居然打破这一习惯,使得嫡系的人都有一些不舒服,就是一些心宽的宿老,李家高辈分的人见了也会不喜的。没别的习惯了,就像一个人去吃饭旁边的人一直都是用右手吃饭,但是现在却是用左手了,这看着就不太顺眼,而且这个左手又总是碰自己吃饭的手臂,那就更不会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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