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花,最最重要的是,你是我的丈夫,是这世上不求回报对我最好的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你都是闪闪发光的,不过是一只手而已,对你和我来说都没那么重要,没有了右手,我就来当你的右手,只要你还在我身边,就是上天的恩赐,阿笙,我很感谢也很满足现在的生活,只要我们两个平平安安,我再无所求。”
叶笙听着,从她的怀里抬起头,大猫咪一样的赖着老婆撒娇:“为夫有所求。”
“嗯?”
“为夫想吃肉。”
沈云倾沉下脸,拧了下他的耳朵:“不可以。”
“你还是嫌弃我是个废人……。”
沈云倾:“……。”
笙哥,我服了你了,吃吃吃,想吃就吃吧。
某人扎完了针,开开心心的饱餐了一顿,大概是药物的作用再加上十分餍足,没多久就抱着沈云倾睡了过去。
沈云倾却睡不着,静静的凝视着他沉睡的眉眼,哪怕每天都要看,却也看不够似的。
在她昏迷的数个月,她一无所知,而他背负了所有的压力,甚至放下了偌大的青帮,只身带着她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国,他不会英语,没有了翻译,同人交流只能靠手势,可想而知,那些日子,他独自一人是怎样熬过来的。
如果没有他的坚持,就没有现在完好无损的沈云倾。
所以,不管他是残废了也好,傻了痴了也罢,他都是她的阿笙,是她用尽全部力气也要活下来爱他的阿笙。
沈云倾抹去眼中的泪水,低下头轻轻吻在他的额头上。
受了浅浅一吻的某人舒适的眯了眯眼,又懒懒的翻了个身,身上盖着的薄被就滑了下去。
沈云倾本想替他掖好,却看到他后背露出一大片纹身,这片纹身她早就看过,只不过一直没有仔细看,现在闲来无事,她便用心欣赏起来。
替他纹身的一定是位大师,用针刺出来的图案丝毫没有违和感,线条流畅,运笔如飞,色彩的运用也是华丽细腻到极致,这条腾云驾雾的龙在大师的笔下如同活了一般,嚣张跋扈又气场逼人。
沈云倾用手指点在青龙的爪子上,嘴里念着“一只,两只……。”
她只是好奇龙有几只爪子而已,最后一只隐藏在一片祥云当中,而在那片祥云下还有一个小小的,像是字一样的东西,在这磅礴的纹身巨作面前,这一块显得格格不如,简直就是破坏整体和谐与美感的存在。
沈云倾把脸凑过去,瞪大了眼睛想看看那是何方神物,结果就看到一个写得苍劲飞舞的字:倾!
这个字正纹在那朵祥云之下,如果连在一起的话就变成了:云倾!
沈云倾惊讶的捂上了嘴,免得自己惊呼出声。
这个纹身,她是在上次落水的时候发现的,也就是说,远在他们结婚之前,他就将她的名字纹在了自己的身上。
她给他擦药的时候,他有些别扭的将手挡在腰间,她当时不明所已,现在才知道,他是不好意思让她看到这个字。
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做毛头小子才干的事情。
沈云倾眼中刚刚干掉的眼泪再一次盈眶,只能俯下身,轻轻吻在那个“倾”字上。
以我之身,纹你之名。
小番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