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会宣告结束。
在工作人员陪同下,他径直前往停车场,与等待已久的队友们汇合。
球队大巴缓缓启动,经过一场比赛与诸多杂事,大多数人都安静地闭目养神,或者掏出手机进行各种操作,李越也加入其中,打开推特app浏览新闻。
最佳一阵如同想象中那样成为热榜讨论话题,他和科比同时入选产生大量相关推文,而科比是否比哈登更加具有资格入选,产生大量激烈、暴躁、充满仇恨的讨论。
【达里尔莫雷:注意!我并非对科比有个人恩怨,而是这次最佳一阵评选并未严格遵守标准,因为科比本赛季出战次数低于58场,参与评选的人员出现极大错误。我将会在明天上班后投诉到联盟办公室,要求重新作出评选,给予所有球员公平机会。】
看起来有些滑稽,但莫雷推特得到大量点赞、评论和转发,主要依据是隆多条款,李越对此条款有所了解,其内容是一个球员必须参加当赛季70%的场次,才可以被列入各项数据统计名单,如果出场次数不足,那么必须将整体数据除以70%场次来参与排名。
而之所以规定为70%,并非具体场次,是考虑到可能出现缩水赛季不足82场。
产生这项规定是因为12-13赛季,隆多只出战38场比赛,助攻总数420次,平均计算后赛季场均助攻为11.1次,力压出战70场、场均9.7次助攻的保罗,成为当赛季助攻王。这在情理上有些令人难以接受,为避免之后再度出现类似尴尬情况,联盟在13-14赛季开始执行隆多条款,保罗终于成功拿到迟来的助攻王。
但从联盟从未规定最佳阵容评选需要符合隆多条款,而往前看,02年的二阵韦伯,06年的三阵姚明,07年的三阵韦德,同样未曾打满58场。
既有先例,又无新规,凭什么说违反规定,简直就是强行偷换概念。
考虑到肯定人想到这种观点,李越随便搜索查找,发现史蒂芬a史密斯果然有提到,当即点赞加转发,算是公开表态支持科比入选最佳一阵。
推特一经发布,大量评论如同潮水般涌来,尼克杨等人纷纷转发。
支持莫雷观点的人对于这个观点避而不谈,转向开始讨论哈登赛季场均25.4分6.1助攻4.7篮板,除开场均失误次数,各种数据堪称全面包围科比,认为科比入选跟当初的全明星一样,完全是情怀作祟,如此行为严重伤害年轻球员心态,阻碍年轻球员发展。
帽子扣的很大,支持科比的人拿出季后赛数据做对比。
虽然逻辑上无法成立,但哈登首轮表现一般,没法说超过科比,次轮前两场更是拉稀级别表现,这让支持莫雷观点的人难以反驳,毕竟也是不讲道理。
双方争论势同水火,支持莫雷的人指出科比的合同将会导致湖人失去竞争力,极有可能自毁帝国,支持科比的人强调哈登过于‘喜欢’造犯规,注定无法夺冠。
espn发起投票统计,莫雷转发表示支持哈登,但仅仅十分钟时间,科比就以86.14%支持率碾压,并且保持持续增长,丝毫未有输掉的迹象。
就在争论即将结束时,哈登更新个人推特,转发福克斯体育某记者文章《詹姆斯哈登,迈克尔乔丹之后的第一得分后卫,无需等待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