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不然,千秋早就过来,好好镇一镇张家的这帮人了!”
李旭凡没好气得低声道。
“千秋?哪个千秋?就是那个以前三叔从路边捡回来养的野种沈千秋吗?”
因为身旁附近,都是李家亲戚。
二老的一番对话,顿时引起一位,刚刚选好位置坐下的青年男子的注意。
青年男子抓起一把瓜子,一边翘着二郎腿嗑起,一边摇头晃脑地感慨道,
“这个名字,好久不闻啊,似乎,从那家伙七年前去当兵起,就彻底没出现在我耳畔了。”
“若不是今天听闻四叔重新提及,我还以为这家伙,早就在外面当了孤魂野鬼呢。”
“小建,大喜的日子,你没头没脑的说什么晦气话?”
林芝蹙眉,出声呵斥。
“呦,婶儿,我知错,我知错,吃瓜子,吃瓜子哈。”
本名李建的青年男子,咧开嘴嬉皮笑脸几下,权当赔罪。
不过,话题一开。
李建就忍不住了,他胡乱往嘴里又塞了几颗喜糖,转而眼神好奇道,
“听四叔的意思,沈千秋这小子,回来了?”
“前不久回来的。”
林芝答道。
“哦?”李建眼珠子滴溜溜转,笑容玩味。
这个四叔家的养子,小时候,可能耐着呢。
他只要胆敢欺负他们家那个李薇薇一下,那姓沈的就恨不得跟自己拼命。
以致于,那段充满了挨打记忆的童年时代,他李建至今难忘。
并且,当年沈千秋那副要食他肉寝他皮的凶恶模样,几乎成为了他多年来都挥之不去的梦魇。
如此,也就直接导致了,现在长大后好不容易成家立业了。
怎么着,也得想办法报复回来。
若是这家伙,退伍回来,仍旧一事无成。
嘿嘿,他李建,估计会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就借着今日亲戚大聚之时,在众人面前好好羞辱他一番,岂不是大爽?!
“梅丫头大婚,姓沈的既然回来了,今日,怎么不到场?”
李建啪嗒吐出一口瓜子壳,眉头蹙起,疑惑道。
李旭凡和林芝对视一眼,面面相觑,一时张口结舌,如何答复。
李建挖了挖鼻孔,自顾自道,
“莫不是混得太差?怕丢人,所以,没脸来参加梅丫头的婚礼?”
李旭凡老两口静默不语,心头古怪难明。
可没想到,李建皮蹬鼻子上脸,竟然继续指点江山一般道,
“混得不好,早给我打招呼啊,虽然从根本上说,也不算我李家的种,但我李建向来慷慨大方,倒也不会太把他当外人,该提携的时候,还是要拉他一把啊。”
“要不这样,我公司还缺一个扫地的,四叔你尽可通知他,让这姓沈的野种尽快过来,以后就跟我混了。”
二老眼神古怪,心道,
“你这小子,都还没上菜呢,就开始飘了?!”
“怎么着?看不上扫地?”
李建啪嗒一声又点燃了烟,喋喋不休,
“我能念及旧情,给姓沈的一条生路,说明我李建心胸开阔,为人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