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还没来。
先找了个地方吃早点。
天刚亮,早餐店已经差不多开始摆摊了。
“虽然不像江城过早热闹,羊城早茶讲究,但山城的早点还是挺不错的。”王直吃着豆浆油条糍粑块,很是满足。
“有那么饿吗?”林夏拿起桌上纸巾,帮王直擦了擦嘴角。
“尝尝你的。”
王直拿起筷子,夹了口林夏的山城小面,“好辣!”
“大清早吃那么重口味吗……”
林夏拌了拌面,吃了一口:“我们现在还有早上,晚上的分别吗?”
“筷子我用过了。”
“没关系。”
“……”
“你刚才提的鸳鸯,有什么线索吗?”
“可能和孔爷有关。”
“为什么这么说?”
“我查过鸳鸯山城的那件案子,恰好孔爷也去了山城。”王直双眸精湛:“孔爷这一年大多数时间都在蓉城,出行记录中只去过山城两次,其中一次就是鸳鸯那次。”
“你怀疑鸳鸯是孔爷的情人?就像罗伯特和邬稚的关系一样?”
“为什么这么说?”
王直望向林夏:“罗伯特和邬稚不应该是情侣吗?”
林夏道:“女人的感觉吧,罗伯特的姿态有些卑微,在一段正常的恋爱关系里不应该是这样,那天在孔雀燚火锅店里战斗,罗伯特舍身为邬稚挡刀,但邬稚不但没任何感激,逃跑时也没有任何懊悔和不舍。”
王直恍然:“所谓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林夏颔首:“因为我没战斗,完全旁观,所以看得更清楚一些。”
王直点点头。
对于林夏这方面的判断,他还是信得过的。
而且,罗伯特也确实卑微。
“你觉得那天嫦娥在不在暗室里?”王直问道。
“不在。”
“有根据吗?”
林夏道:“从头到尾,邬稚没对任何人留过心,独自战斗,独自突围,除了雀燚,其它人的死活和她似乎完全无关。”
“但从罗伯特的话中,可以感觉到她和嫦娥关系绝对不一般,起码是罗伯特比不上的。”
王直点头。
如果大家都是舔狗,罗伯特不会表现出那么强烈的嫉妒心。
从他的言语中能听得出,邬稚和嫦娥的关系,令他有种歇斯底里的嫉妒。
明明是他先认识的邬稚,却被嫦娥所破坏。
“你觉得…孔爷有没有可能,就是嫦娥?”王直道。
“八成。”林夏道。
“那么确信?”
“因为邬稚和我是同一类人。”
林夏美眸盯着王直:“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了,我们崇拜强者,喜欢比自己更厉害的人,对实力比自己差,各方面不如自己的男人,怎么也不可能动心。”
“你这话…里有话啊。”王直道。
林夏倾然而笑,也是落落大方承认:“你猜的没错,第一次对你表白时我确实没那么喜欢,但现在不一样,真心话,我很喜欢现在的你。”
“是吗,保不准你以后又变了。”王直笑道。
林夏美眸盯着王直,轻启芳唇:“只要你一直比我强不就行了?”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