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笨,甚至还是有点小聪明。
他虽不懂书法,但公子懂啊,既然公子觉得好,那必然就是好。
经历了无数的冷眼、鄙视和嘲笑,他早就学会了如何生存。
惟有先顽强的生存,才能够勇敢的生活。
与凤凰同飞,必是俊鸟;与虎狼同行,必是猛兽。
与公子同心,必是强者,才会战无不胜,一往无前。
“有见识,也有前途……”
金戈轻轻拍了拍金理的肩膀,随即将目光投向窗边的木制花架。
那一盆曾经盛开的金星花,依然在花架之上,却早已凋零,只剩下一根干枯的枝杈,在顽强的矗立着……
对这金星花,金戈却是记忆犹新,在绽放之时,黄色花朵之上,点缀着金色斑点,色泽艳丽,玉笑珠香,富丽堂皇。
忆起往事,皆是历历在目,只不过已然是时过境迁,物非也人非啦!
曾经那娇艳的美女诸葛子玉,已然是不知去往何乡,惟有无限唏嘘感慨……
“金理,抱着这盆花,将来救活它……”
“是,公子……”
衣衫褴褛的金理,抱着一盆枯萎的金星花,却是容光焕发。
他对公子的话语深信不疑,既然公子说救活它,就一定可以。
真正的强者,可以活死人,肉白骨,能够起死回生,令枯木逢春,更是轻而易举之事。
当然,成为那般强者,对金戈而言,还是太过遥远,但那是他的追求。
至少,他曾经见到过,那宛若怒目金刚的诡异虚影,就是真正的强者,一滴精血,就可以令他死而复生。
“走吧……”
金戈再次环顾四周,宛若要将一切,都铭记于脑海之中。
金戈故地重游,已然了却心愿,虽还有一点点留恋,但任重道远……
当金戈和金理,悄然回至金府之时,张玉郎居然在挑灯夜读,津津有味废寝忘食的研习阵法。
这完全出乎金戈意料之外,这张玉郎虽矮小,但却有一颗巨人的心,锐意进取。
而张玉郎见到金戈领着个小乞丐,飘飘然走进屋内,并未曾太过震惊。
公子所作所为,即使再匪夷所思,对张玉郎而言,也感觉寻常至极。
“公……公子……”
“这是我方才所救之人,曾小名狗不理,我给他起名为金理,以后,都是一家人啦……”
“都是一家人啦……”
听闻这句话,金理不禁热泪盈眶,他从不知家为何物,今日却有了家的温馨感觉。
这一切,都是公子所赐予,他的生命,也因公子而焕然一新,天翻地覆。
此后,公子就是他的家,而他的人生,也将为公子而战。
“这是张管家,在这金府,可谓位高权重,你可不要因外表而小觑张管家啊!我能有今日,张管家绝对是功不可没啊!”
为金理引荐着张玉郎,而金戈的感激之情,也是发自内心。
若非是张玉郎,金戈绝不可能成为安乾城第一富,更不可能拥有器灵如意。他的人生将是另外一番景象,但绝不会如此精彩,如此惊心动魄。
“见过张管家……”
“呵……呵……好好好……金理……”
而听闻金戈讲述史泰多之事,张玉郎义不禁义愤填膺咬牙切齿。
虽然,他曾经是贼偷,但盗亦有道,绝对不会胡乱伤害无辜,更不会如此丧心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