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消息还得到了一条大鲶鱼,王七麟分外开心。
徐大更开心,他把泼皮弟兄全给召集到了县城里,于是他又可以做大爷了。
他们回到县城,王七麟将鲶鱼给了大姐:“今晚咱吃铁锅鲶鱼。”
巧娘笑道:“好咧,那我贴点小饼子,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铁锅鲶鱼贴小饼。”
黑豆含着手指说道:“我也喜欢吃。”
“人肉你都喜欢吃。”徐大嘲笑他。
黑豆恼怒:“我才不喜欢吃人肉。”
徐大说道:“上次说把你剁了做成排骨红烧,你还要吃呢。”
黑豆说道:“不一样,那是红烧排骨,我最喜欢吃红烧排骨。”
说着,他滋溜了一下嘴巴。
徐大调侃他道:“那这不就等于你爱吃人肉?”
黑豆坚定的说道:“我不爱吃人肉!”
“那把人肉做成红烧排骨,你爱不爱吃?”
黑豆不耐烦了:“大爷你真傻,我都说啦,我不爱吃人肉,我爱吃排骨!”
巧娘进了厨房不久,一声惊叫声响起。
王七麟随意的问道:“怎么了,大姐,你是不是切到手了?”
黑豆飞奔出来惊恐的喊道:“我不吃人肉,我就是不吃!”
王七麟纳闷,这傻孩子叫什么呢?
王巧娘惊慌的出来说道:“小七你快来看,快来!”
王七麟快步走进厨房,鲶鱼已经被宰杀了,肚子里的脏东西被抠了出来,其中有一节手指!
他蹲下翻看手指,皮肉腐烂,露出森森白骨,但指甲盖没有脱落。
这是人手。
王七麟直接将厨房门关上了,他对徐大说道:“去找老窦。”
不多会,窦大春跟着徐大急匆匆走来。
王七麟让他看这节手指,窦大春面露惊喜之色问道:“这是从哪里来的?”
“从鲶鱼肚子里抠出来的,我说你高兴什么?辖内终于有大案发生,终于有立功机会了?”
窦大春摇头笑道:“不是,是有一桩大案终于出来线索了,嘿嘿。”
“什么大案?”
窦大春给他介绍道:“城里有家酒楼叫永红火,买卖不大,生意不差,是一家百年老店了。然后前两天酒楼碰上了凶案,有人在他家厨房藏了碎尸,分别是脑袋和身躯,唯独不见四肢。”
“唉,这个案子可忙坏了衙门,可是查来查去没查到线索,现在你们发现的手指很可能就是案中尸首所属,所以我才高兴。”
王七麟怀疑的看着他道:“你们既然有死者的头颅都没有查到死者身份信息,那靠这手指又能查到什么?”
窦大春苦恼的说道:“你不知道啊七爷,凶手非常狡猾非常残忍,把脑袋给烧过了,烧的就跟卤羊头似的……”
“春爷你这话过分了啊,打算不让大爷下辈子吃羊头肉了?”徐大面色不善的说道。
窦大春笑道:“大爷这不是自谦了吗?就您这胃口能被我一句话影响?行吧,是不是又想让我老窦请吃饭?这话直说,吃饭还不是小事?”
徐大也笑了,被这孙子看穿自己本质了。
他确实想用这话蹭窦大春一顿饭。
但被人看穿意图还是尴尬,于是他改话题开始分析案情:“这节手指是在一条河里发现的,应该是那人将四肢给扔到了河里进行毁尸灭迹,结果手指被鲶鱼给吞下了。可是那河段距离县城很远,这说不过去,谁会杀了人一部分尸体扔进城里饭馆一部分尸体扔到几十里外的河里?”
窦大春皱眉:“有道理。”
王七麟翻白眼:“有个屁道理,真不知道你们脑子里装的是什么,如果这是一具尸体所属,那就说明餐馆和河段之间存在联系,所以杀人者才会将尸首分别扔在这两个地方,这样寻找它们间的联系不就得了?”
窦大春恍然。
这是普通凶杀案,不归听天监管,是衙门的分内事。
但窦大春说这案子太棘手,他破不了,所以让王七麟帮忙去看看。
他希望这尸体上残留着尸首的一点魂魄,到时候谢蛤蟆喊魂问问,说不准一句话就能把案子破了。
永红火在内外城相交的一个路口,是一家平民菜馆,他们一行人赶去一看,菜馆里头冷冷清清,掌柜的和小二哭丧着脸在大眼瞪小眼,没有一点店名的威风。
看到他们联袂到来,掌柜的当场给跪下了:“青天大老爷们,求求你们一定早点把这案子给破掉,还我们家清白啊。”
王七麟问道:“外界现在认为你们和凶杀案有关?”
掌柜的抽了抽鼻子说道:“他们何止是猜我们之间有关,他们直接说是我们杀了人!还说我们饭馆是黑店,用人肉做菜,唉,这不都是污蔑吗?可大家偏偏相信,你们看,现在晚饭的点,我们店里哪有客人?”
窦大春点头道:“以往这个时候,店里已经熙熙攘攘,没有立锥之地了。”
王七麟说道:“立马查这些传闻的源头,这案子跟传闻源头应该会有关系。”
杨大嘴懵了:“众口铄金,三人成虎,这可怎么查?”
王七麟叹了口气要骂蠢货,还好窦大春这捕头有几分脑子,道:“问问掌柜的他们有没有竞争对手、有没有仇人之类,这摆明是有人针对永红火进行栽赃陷害,查这些人就行,对吧,七爷?”
王七麟沉默的点点头。
窦大春路上说过,案子发生后,店家也算聪明,他们没有吓得嗷嗷傻叫,而是赶紧关了后厨去报官。
差役们到来后便控制了现场,他们尽量将案情做了保密,因为这种重案过于残暴,会引发百姓恐慌,这样事情闹的越大他们的破案压力越大,如果百姓们都不知道这起案件,那衙门不查了都行。
死一个人而已,就这世道死个人算什么事?还比不上朝廷的大人们少吃一口肉、少看一卷书重要呢。
所以这种情况下,案子怎么会闹的满城风雨?
要说背后没有推手,王七麟不信。
他们去厨房看了看,王七麟嗅到了一股阴味:“有鬼?”
谢蛤蟆摇头道:“跟案子无关,是普通的饿死鬼,它们会留恋阳间厨房,几乎所有饭馆厨房都有过它们的踪迹,它们只是来嗅饭菜香味的,不会惹事,也不会杀人。”
王七麟仔细嗅了嗅,果然从这股阴味中嗅到了饭菜的味道,这就是饿死鬼的特征。
厨房被收拾过了,或许曾经有线索,但现在也看不到了。
厨师告诉他们,碎石被夹带在一些蔬菜中,他们这是平民饭馆,客流量大、每日用的米面肉菜也多,所以每天都要采购。
这些食材用箩筐装着,人头和碎尸便被藏在筐子底部,所以早些时间没有被发现。
王七麟问道:“菜贩和米贩有没有查过?”
窦大春苦笑道:“他们这里的米就是我们窦家给送的,菜是城外的农户给送的,农户我都查了,全是老实人。而且这些农户跟永红火关系很好,他们有的甚至是从爷爷一辈就开始送菜给饭馆里了。”
王七麟点点头,没有线索,难怪窦大春会这么为难。
窦大春把分析说了出来,道:“这件事首先要怀疑的是竞争对手作案,永红火生意太好,让他眼红。所以他用碎尸来栽赃了永红火,并对外散布了消息,目的自然是毁掉永红火的生意。”
“其次我们怀疑是饭馆惹过的人作案,可能饭馆惹了他,他用这个手段来报仇。”
“可是我们调查过周围的饭馆和掌柜的仇家,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发现。”
王七麟道:“这样先查查外面的传闻吧,找一下源头。”
他暂时顾不上查这起凶杀案,他还得去查侯德才和阴囹圄。
这玩意儿太危险了,一旦被恶人或者邪恶组织弄到,那真是苍生之祸!
转过一日,王七麟起床后看向造化炉,昨天炼出了天王轮回钟,于是晚上睡觉前他就把妖鸡的尸体给放入了造化炉中给炼了。
恰好,炼妖鸡所用的炉火就是来自斩杀妖鸡所得,这样炼出来的不管是什么都算是正品了。
他看向识海,造化炉上有一块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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