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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各有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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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人去寻你。今日收到殿下来信,阳武侯薛禄将会接替大帅之位,如今薛禄携带六千新训幼军,预计下月抵达北明山。”

    “阳武侯薛禄……”郑亨皱了皱眉头,忍不住说道:“此人愚鲁无智,殿下怎会安排此人前来北明山?”

    长史周旭摇头笑道:“大帅此言差矣。这薛禄能从一籍兵,晋升到阳武侯,岂是寻常人物能做到的?这些年来,除了在纪纲面前吃过一次亏,还有谁在他面前占过上风?此人看似愚鲁,实乃大奸似忠啊!”

    郑亨早些年靖难之役时与薛禄打过交道,此后近二十年,两人天各一方,从来没有接触过。

    听到长史提醒,他又皱着眉头沉吟了一番,才说道:“仔细想来,却是如此。我只是闻听他与纪纲争一美貌女道士,被纪纲用铁瓜砸破了脑袋,差点一命呜呼,以为此人是莽撞之辈。

    但是能从一个小兵,晋升到如今的侯爷,又受到殿下重视,显然不是泛泛之辈。能儿,派人收集薛禄情报,在他抵达之前,我要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郑能躬身应是,又道:“昨日收到工部郎中陈诚派人送来的信件,父亲军令顺利抵达嘉峪关,各军卫已经开始准备,迎接西征大军。不过最少还要三月左右,才能布置完毕。”

    郑亨这次顺利而归,心情愉悦,笑着说道:“先回大帐再说,如今鞑靼部已经统一出兵,只能天气乍寒,就一路西进。”

    虽然在朝廷的公文中,要求郑亨过年以后出兵,但是郑亨绝对不敢真的那个时候才出兵。

    此行一去数千里,中间随便什么事耽搁一番,误了战时,那他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在他的计划里,过了秋收就要出兵,而且所有人轻车简从,一路上让各军卫提供补给。

    这样可以省下了出兵的耗费,不用携带太多补给。但是对沿途的军卫来说,要提供十几万人的补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能够用三个月的时间将各地需要的补给送过去,就已经是快的了。

    回到大帐歇息了一刻,灌了半壶茶,郑亨这才歇息了过来,揉着大腿说道:“不服老都不行了,这才骑行了半日,双腿就沉重如斯。”

    周旭笑道:“大帅正值华年,岂可言老,在下还想跟着大帅身后,也能驻守一方,此生方可无憾。”

    闲叙了几句,郑亨坐直了身体,其他将领也立即站定。

    一条条命令被郑亨发了出来,大军就立即收拾行囊,布置防务,今日收拾妥当,歇息一晚,明日天亮就拔营回返。

    待属下将士一一得令离开,营中只剩下长史周旭,郑能这才低声说道:“父亲,殿下安排阳武侯接任父亲,这接下来什么章程,还请父亲示下。”

    郑亨摇了摇头说道:“你啊,还是眼界太窄。让为父驻守北明山,这是殿下对为父的嘉奖。万万不可有将北明山视为己物之想。

    不管是阳武侯,还是其他人,一切都按照章程走,不可徇私。另,这几年攒下了五万两金子,拿出两万两,直接存进发展银行,另三万两存进商业银行。

    三万两金子,就是三十万两银子,数年之前,为父何曾想过能给你们留下这么大一份基业,该满足了。”

    郑能虽然有些不舍,但是知道如今必须要这样干。朝廷如今禁止大额金银转运,他们郑家之前挣的家业,又全部就在北明山,现在想要自己运回大明都难。

    五万两金子,这也太惹眼了。上交两万两,太孙殿下应该就不会盯着剩下的三万两了。

    郑能低声应下,又说道:“那这北明山,今后就不管了?这么大一份……”

    “闭嘴!”郑亨瞪了儿子一眼,望向周旭笑道:“这下子还是经历的少了,缺了一些眼界啊!”

    周旭笑道:“北明山原本引人嫉妒,但是这两年却没有人在背后诋毁大帅,大帅可曾想过为何?”

    郑亨笑道:“自然是南洲,西洲的消息传回,把那些人的眼睛都吸引了过去。”

    周旭又问:“大帅可曾想过也出海去占一大片地方?”

    郑亨苦笑道:“我连坐上河舟都吐的天昏地暗,如何能出海?”

    “那极西之地呢?或者撒马尔罕呢?”

    郑亨眼神一凝,忍不住压低了声音问道:“晨光想说什么?”

    周旭也正容说道:“那林三,唐赛儿夫妇不过是一乡村农夫,殿下就能许一城主之职,伯爵之衔。虽然一切要从头开始,却也有了奋发目标。

    如今我大明对帖木儿国用兵,大帅又贵为我北路军主帅,难道就没有想过,如果打下撒马尔罕,该怎么做?”

    郑亨沉吟不语,周旭却又说道:“陛下不会在西域久留,打败了帖木儿国,等陛下回返,这西域万里,自然需要一可靠将领统率。大帅如今已经在这北明山经历多年,通晓与异族相交。

    若属下预料不差,大帅身为北路军主帅,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这撒马尔罕,今后怕是会让大帅驻守。所以,属下建议大帅,这金子就不要上交了,留下作为今后的发展本钱。”

    郑亨大为意动,他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为北路军主帅,就是因为他擅于跟异族打交道。要不然,论起打仗,这朝中比他强的人不知凡几,怎么也轮不到他面前。

    如今其他人的眼睛都盯着南洲,西洲,这西域,怕是也没有人会跟他抢。

    这样想来,他今后镇守西域,有很大的可能。

    畅想了一会儿,他抬起头说道:“不,如此看来,这金子不仅不能留下,还应该全部交给殿下。那西域产金,黄金都不是稀缺之物。但是丝绸,香料,瓷器这些,才是真正稀缺之物啊……

    还有,自十三年起,西域各国开始大量栽种棉花,如今西域的棉花大部分都要万里迢迢运回大明。若是能得殿下允可,直接在西域织布,这可是要比一座金矿还要值钱的多。”

    越说他越是兴奋,望向了郑能说道:“能儿,趁着还没有出兵,我要你带着一队人马,押运黄金回京,要把黄金直接交到殿下的手里。在殿下面前,无需隐瞒,直接表明我郑家想要镇守西域的想法,看看殿下怎么说……”

    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是郑亨并没有指望郑能可以办好这件事,因为一切都要靠他在信里跟朱瞻基坦白。

    虽然郑能这个儿子在郑亨看来,有些过于耿直,但是他很清楚,朱瞻基就是喜欢这样耿直性格的人,说不定还能因此获得殿下青睐。

    培养下一代跟殿下的感情,这才是郑亨的真正目的。

    第二日大军拔营而归,因为全部是骑兵,只用了三日时间就返回了北明山。

    郑亨又筹备了几日,让郑能带着三百私兵,与银行的运金车一同返回大明。

    而在同一时间,薛禄带着家族的子侄,还有六千新训练出来的幼军,在应天府阅江楼码头,从朱瞻基的手里接过了送行酒。

    虽然早就得到了命令要他到北明山接任郑亨,但是因为幼军的训练没有完成,而朱瞻基一定要求他带上六千幼军,所以才耽搁到现在。

    朱瞻基的幼军,几乎全部都是从江淮一带募集的可靠兵源,每个人都是家族次子,幼子,家族兴旺。

    他们从年后就开始训练,跟以前不同的是,他们首先训练的不是体力,不是武技,而是队列。

    这一切跟羽林卫学的训练相差不大,只是没有羽林卫学的文化课,也没有羽林卫学的专业课。

    羽林卫学是朱瞻基按照后世的军校设置,一切以服从命令为宗旨,进行的后世的先进教育方式。

    这些幼军在综合素质上当然不能比,但是经过了近半年的训练,每个人都有后世新兵的标准。

    他们懂得遵守各种命令,懂得各种规章制度,更懂得了在战场上协同作战。

    这样的兵,在大明来说,已经算是精兵了。何况他们全部配发的是火枪,即使体力弱一些,也几乎是毫无对手。

    北明山在朱瞻基的心里越来越重要,那里不仅仅是一座金矿,更是朱瞻基殖民西伯利亚的桥头堡。

    这六千幼军分由十二个羽林卫学出来的千总带领,他们将会在整个北疆,到处熟悉情况,绘制地图,为未来的大移民做准备。

    该交代的话已经都说了,薛禄将酒盅里面的酒喝完,把酒盅揣进了怀里。这才躬身拜道:“殿下请放心,臣到了北明山,定当为大明守好北大门。那些蒙元部落听话则以,不听话就用他们的血洗干净我大明的刀。”

    朱瞻基笑道:“别给我装糊涂,我让你去不是让你杀人的,胆敢乱杀无辜,我先把你脑袋摘了。好好赚几年钱,挣点家底,回头到南洲也好,东洲也好,去给我再卖命去。”

    薛禄哈哈大笑道:“臣这条命早就是殿下的了,我薛家二十三口,唯殿下马首是瞻。”

    然后,他双膝跪了下来,向朱瞻基磕了三个头,这才起身道:“殿下,臣去了。”

    朱瞻基点了点头,右手一扬,码头上的三门火炮,就被依次点燃,发出三声巨响。

    而薛禄登上了旗舰河舟,升起了行军旗,在鼓乐声中,船队依次离开了码头。

    薛禄从怀里掏出了刚才藏起来的酒盅,这本来应该直接在地上摔碎,寓意岁岁平安。

    将酒盅递给了他最喜欢的小儿子说道:“收起来,以后这个小酒盅,在殿下面前,可能就能救一条命。”

    (今天晚点还有六千,补前天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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