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酸涩感,“外头冷,我扶你回屋里去吧。”然后他将曲氏的手臂拉过来,一眼便扫见衣服袖子上的巨大补丁。
“哎呀娘,您还这么省钱呢,衣服破成这样也不换一身。”
曲氏赶紧一缩手,慌忙道:“这衣服暖和得很,补一补能穿,就不破费了。”
“嗯。”马知文点点头,看她穿得厚实也便放心了,顺手将她的袖子理了理,那线头残留一截在外,他下意识地想要扯断,却没想到连着补丁也撕掉了一角,于是他看到了衣服里面的柳絮。
柳絮压根不保暖,哪怕填得再满再紧实,寻常人家只要不是太穷还是能穿得起棉衣的,大凡穿柳絮芯子的都极为贫苦,马知文一愣,原本带着笑意的脸顿时沉了下来,他虽两耳不闻窗外事,但还是知道马家不会落魄到连棉衣都穿不起的地步。“金月她……。”她怎么会给她婆婆穿这样的衣服?!
曲氏看马知文变了脸色,忙劝阻道:“这衣服是我自己缝的,她不知道。”
“那也不能不管你呀!”马知文满眼责备,一偏头看见立在门口的李金月,她一身绸缎做的红衣罩衫,打扮得精致秀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腹部微微隆起,这让马知文有些奇怪。
李金月见他回来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只冲他点了点头,问:“你这一回来,什么时候再走?”
听到这样的话,马知文心中不悦,但书生的涵养让他不好发作出来,只道:“明年春科考,之前再不会离家了。”
“这么久!”李金月忍不住埋怨出声,他再待上三四个月,自己的肚子肯定又大又圆,他肯定会看出来的,这可怎么是好?她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一个好办法:“听我娘家来信说,我嫂嫂要生产了,我想回去看看,顺便住上几天。”
“快要过年了,诸多不便,你就不要再回家长住了。”
李金月不满地嘀咕道:“我嫁过来的这大半年,才回家过几趟?有什么不可的?”
其实回娘家这事本无可厚非,容易给外人造成家庭不和睦的表象,因为妇人回家长住,通常是被打发回去反省的,若是丈夫不去接,就没有资格再回婆家来。马知文向曲氏投去询问的目光,曲氏连忙点头答应,反过来十分和气地劝她儿子:“回娘家就回吧,照顾嫂嫂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多住几个月也无妨。”
“她走了,谁留在家里伺候娘?”
“我身体康健,还用不着她伺候呢,呵呵。”曲氏强作笑颜,心想把这个祸害精送走,自己总算可以清净几天了,再也不用看她眼色,受她揶揄羞辱。从前的时候不许媳妇回家,确实是想要留着伺候自己的,并且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好好教育儿媳,现在……她可不敢自讨苦吃。
“那好,就依娘的意思。”
马知文答应了,这让曲氏十分高兴,拉着他的手听他讲这几个月的见闻。
当晚,李金月收拾细软,把能带在身上的值钱东西全部归拢到了一起打包带走,让这一对母子喝西北风去吧,至于李家她暂时不想回去,因为不想听家人对她诸多指责,那么只好去投奔赵珺。
第二日一早,李金月雇了一顶轿子去了赵家,她到的时候,赵珺正在对着一本《中庸》唉声叹气,见她一来马上搁下书本,浪笑着迎上去。
开始赵珺还是很高兴的,一听她说明来意之后顿时变脸,也不知怎么的,两人就吵了起来,赵珺不慎时候让她摔了一跤,接着他看到李金月的下身流出许多血,心想大事不妙,却又不敢声张,怕祖父父亲的家法责罚,只取了几条整洁的手巾给她擦拭鲜血。李金月痛得大声哀嚎,最终昏死过去,他这才意识到大事不妙,赶紧寻了郎中抢救她。
最后,李金月因为失血过多,一命呜呼了。
赵珺吓得魂不守舍,听家奴提议将尸体抛到李金月回娘家的路上去,然后装病闭门,谁也不见。
李金月的尸体很快被找到的,她的家人痛惜不已,纷纷责怪马知文虐待妻子,要他退回嫁妆,这李员外也是个极度吝啬的人,女儿没了,还要这官女婿干什么?可是由于李金月在婆家大手大脚,把嫁妆花了个七七八八,马家实在无法弥补亏空。
无奈之下,马知文去了裙香楼,求焉容借钱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