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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
江宁府繁华的街市并未因康熙圣驾到此而冷清,反而因为皇帝御驾停驻江宁,而使社会治安更为和谐安定,出门的人越来越多。不少闺阁女孩,也在家人的陪伴之下,带上面纱出门转转。
康熙一袭天青色的长袍,轻摇折扇,神态悠闲的走在毓秀身边,时不时的还指着某处侧头跟身边的****说些什么。毓秀再担心儿子,这都出来了,便也打起精神跟老公好好转转。
毓秀东看看、西瞧瞧,有感而发:“表哥,江宁的治安不错。”转了这么久,都没碰到一起打架闹事,****民女的事发生。就连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区,都免不了有这些事情发生。
康熙挑了挑眉“有于成龙坐镇,肖小哪敢猖狂。”对于自己亲命的两江总督,他给予了于成龙最大的信任。
“于大人确实有能为,他的夫人与不错,相夫教子,奉养老人,于大人才能安心为国尽忠,为民尽责。如今她又辅佐夫君,江南多少人都交口称赞,连那几个眼高于顶的旗下贵女们也都心服口服的。他们这一对夫妻,还真是般配。”毓秀同样挑了挑眉,别总看着你们男人的那些成绩,没有一个好女人在他们背后默默奉献,想做出天大的功绩来,做梦去吧
“唔,夫人说的是,为夫万分赞同。”康熙很识相的投了赞同票“天下鲜听说这家为江宁第一楼,淮扬菜做的最为地道,秀儿,咱们就在这里用饭吧。”两人正好走到一座临街的三层楼附近,门前的竹杆着挑着晃子,随着风轻轻摆动,门上的横匾,斗大的“天下鲜”三个字,铁画银勾,气势磅礴。
毓秀一眼就被牌匾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合掌而赞:“好字,好气势、好意境。由字观人,其作者必然是位性情豁达、胸中藏有万千天地之人。只是,提字之人怕是年轻,未经过许多风浪,到底稚嫩了些,假以时日,其成就必不在痴仙道人之下。”真是难得在这烟雨****的江南,见到如此笔法大气,劲健洒脱,淋漓痛快的字。她还有后面的话没说,能写出这字的人,必然非世俗所谓之正统文人墨客,怕是那种率真任诞,自觉超然物外,崇尚魏晋的****才子。
康熙与毓秀同样被眼牌匾所吸引,只是他素来更为欣赏高秀圆润之致,流行于褚墨间的董书。欣赏过后,轻推毓秀后背,温声道:“秀儿,字虽好,却也不顶饿,咱们进去吧。”他也是本着讨好老婆的想法,要知道他家表妹,说是吃货决不为过。
“谁说的,好字好画好书,足以盖过珍馐美味、十年沉酿。”佟姑娘也就是嘴上跟她相公斗一斗,增加一些夫妻情趣,在她心里,再好的书画作品,也当不得饭吃。
可惜,旁人不能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走在两人后面的三个男子,原本注意力就被秀色所夺,又听了毓秀的话,互相作了个眼色,心中都升起一种知已之感。他们其中一人,苍白消瘦,却容貌秀美绝俗的青年,显然更为激动,待听完最后一句,更是有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赶脚!
王文轩本是满洲镶黄旗人,是遏必隆的本家侄孙,当然关系有点远。这位少爷的爹还是比较有能耐的,外放做了都指挥使,还上下活动,到了江南这么个满地黄金的地方。又因儿子自幼崇拜汉人的文化,把全家都搬到了文人荟萃的江南。王文轩如鱼得水,他跟家中其他兄弟都不同,厌烦武学,偏爱文科。当然,这也跟他早产,自幼身体不好有很大关系。到了江南之后,拜名师、学书画,最后把自己名都给改了,因喜欢“二王”又迷恋王铎的字,给自己选了个汉姓王,精挑细选个了“博”字做名子,成年之后,他老师增字文轩。
这位老大不小了,他爹妈着急给他娶媳妇,他眼光高,发誓非才女不娶、非知已不爱。一旦他爹妈给选的老婆不合意,当时就病倒。弄到最后,只能暗中着急上火,由着他满世界的找他的红颜知已。做为了一个标准的****才子,王文轩对于未来伴侣的要求不只之有说过的两点,他还追求第一眼缘,也就是今天的一见钟情。他认为,他命中的****一定拥有让他一见着迷、再见倾心、三见要命的的魅丽。原本,大家都嗤之以鼻,认为这不过是他喜好美色的借口。可是时间长了,无伦多么柔美多情的才女、佳人,都不见他有丝毫动心的迹像,才真的相信,他是真是想找一位心灵相契的老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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