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便是那匹瘦马在好吃好睡之后,也重新焕发出它那千里马的英姿,迎风疾驰下,速度快了不少,转眼就奔出数十里地,把无数山峦抛在身后。到了午后时分,二人奔上一处高坡,郎布指着远处山谷露出的一大片黄色屋瓦,说道:“那里就是哲贝寺。”方仲举目一看,见那里屋脊无数,经幡招展,一座座造型各异的佛塔耸立在黄墙碧瓦之间,看规模颇大,虽然无法和慈云寺相比,但比一般的寺庙不知要宏大多少,可是在那老者和郎布的口中,这竟然是一处极普通的寺庙,真不知那些大一些的寺院要多么宏伟。同时也可知此地佛门势力之大,无可比拟。在寺庙周围,还建有许多民居,这些民居低矮灰暗,显然无法和寺庙建筑的宏大辉煌相比。郎布道:“这外面的房子都是些依附寺庙为生的人建的,有客栈和商铺,只因为哲贝寺较小,所以人并不多,如果是大一些的寺院,那就要热闹许多了。”方仲道:“果然和我中原之地的不同,寺院一向都建在风景幽静之地,以求脱离红尘,哪有聚众成市的道理。僧人清修,岂非受扰?”郎布一把抓住腰间的刀柄,问道:“方公子,我们现在就冲进去救人么?”方仲摇头道:“不急,先寻一个地方住下,到了晚上我们再进去不迟。”心想这郎布的性子可真够急的,哲贝寺里肯定人不少,自己就算打得过,难道把这些人都杀了,也无这样的道理。郎布:“好,我们先去寻个住的地方。”方仲看了看座下狰狞兽,皱眉道:“只怕我不方便进去。”郎布愕然道:“为什么?”“我的坐骑有些凶,容易惊吓到人家。”郎布似乎遇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讶然道:“方公子你不知道么,在我们这里,越是能够降服猛兽的人,就越受到尊敬,像你这样的人带着它进去,只能让人仰慕你的威武无敌。我若有这样一条坐骑,不知道该有多高兴,一定拉着它四处让人瞧一瞧,让谁也不敢欺负我。”方仲笑道:“如你这么说,我带着它进去一点事都不会有?”“当然,带着千奇百怪的猛兽让人看的多了去了,只有越不认识的猛兽,才越容易让人畏惧。除了佛祖的仆人之外,大家最尊崇的就是如你这样的勇士。”方仲终于明白,这里根本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让人畏惧和敬仰才是许多人生存的唯一目标,而不是去做一个谦谦君子。有谁若真的在这里谦让和客气,等待他的只有鄙视和欺凌。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决定了选择什么样的行为,千古不破的道理。想通了这一节,方仲洒然一笑道:“我们走。”当先冲下山坡。狰狞兽奔跑扬起的狂风分外引人注目,方仲还未走进那条集市,便已被人注意到了,无数人探头探脑的往这边瞧来,包括很多姿色不错的异域女子。方仲跳下狰狞兽,他那年轻英俊的相貌立刻引得低矮的屋舍下面几个梳着长辫子的女子依在窗台媚眼飞抛,掩口而笑,大胆些的已经在向方仲招手了。还有一些衣裳褴褛的男人本在大街上行走,见到方仲和狰狞兽站在街心,眼中露出畏惧的目光,急忙闪到街旁。郎布从身后赶来,向方仲道:“方公子,这外面的客栈都不怎么样,只有最靠近寺院的才是最奢华。”方仲摇头道:“随便一些好了。”郎布心中觉得奇怪,他当初可是看见方仲只为了求住一晚,就把几张极名贵的白狼狼皮拱手相送,这等阔气又怎么能在乎一点钱财呢。他可不知方仲身上并无多少金银,而且方仲也不知他手上的狼皮价值连城,一向朴素惯了的人,想奢华也奢华不起来。不过他如今唯方仲马首是瞻,方仲怎么说他就这么做,迅速挑了一间并不怎么样的小客栈住下,负责客栈的是一对中年夫妇,也养了一对儿女,儿子尚小,只女儿已出落的较为水灵,帮忙端茶烧水。这女儿的一双眼只在方仲身上看来看去,对他十分好奇。